
威海熱電集團有限公司部門職責
一、辦公室
1、行政事務管理
(1)負責集團公司各部門、各下屬單位之間的綜合協調工作;
(2)負責來訪的接待、服務工作;
(3)監督有關部門重點工作的推進落實情況;
(4)負責行政辦公各項規章制度建立;
(5)負責社會幫扶工作;
(6)負責員工查體的組織聯系工作;
(7)負責文明生產工作。
2、文秘及檔案管理
(1)負責編寫年度工作總結,以及公文、匯報材料、月度生產安全例會會議紀要等;
(2)負責外來文件處理、會議事項的督辦建檔、負責大事記的編寫工作;
(3)負責領導辦公會議的準備、組織、服務和記錄;
(4)負責印章的管理工作;
(5)負責營業執照、各種資質證書(個人證書由人力資源部)的保管工作。
3、后勤保障管理
(1)負責辦公用品以及辦公費、業務招待費、通訊費等的驗收、登記、使用管理(辦公用品由集團公司辦公室統一確定入圍供貨商、價格,下屬單位自行在入圍供應商內采購);
(2)負責集團公司公務用車管理 ;
(3)負責后勤保障類工程的立項、計劃、調度管理;
(4)負責制定統一的后勤保障等事務的相關制度、標準和流程,對后勤保障工作進行監督管理(食堂、浴池、物業、禮堂、宿舍等后勤保障工作,根據資產所屬、使用情況等實行屬地管理);
(5)負責行政辦公類固定資產的登記、使用管理工作。
二、黨委辦(政工部)
1、黨的建設和黨組織管理
(1)圍繞集團公司中心工作,負責協助黨委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抓好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日常工作,當好領導參謀;
(2)負責集團公司黨委重要活動、黨委會、黨委擴大會、專題會議等重要會議及活動的組織工作;
(3)負責做好與市委組織部、市國資委黨委等上級組織的協調聯系工作;
(4)負責集團公司黨委的工作計劃、工作總結、黨委工作制度等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做好黨建工作保密管理;
(5)負責協助黨委領導做好意識形態工作的各項任務。負責員工思想政治工作,組織職業道德教育和重大專題學習教育培訓;
(6)負責黨委的公文處理、黨內文件傳閱、催辦及刊物、學習資料等的征訂工作;負責辦理黨委介紹信和其他黨務方面證明函件、來信、來電、來訪接洽及處理工作;負責黨委、團委印章管理和檔案管理;
(7)負責指導各基層黨組織和班子建設,指導開展黨建工作;根據黨委要求或授權,督促檢查基層黨組織相關工作事項;
(8)負責黨員的發展、教育、管理工作及黨費的收繳管理工作;
(9)負責集團公司共青團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
2、董事會工作
(1)負責集團公司董事會日常各項工作,協助履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董事會職責;
(2)負責董事會會議的準備、組織、服務和記錄,整理印發會議紀要或決議;
(3)負責把關董事會行使職權與公司黨組織發揮領導作用相結合的程序工作;
(4)負責董事會決議執行情況的督辦、反饋工作。
3、宣傳管理工作
(1)負責宣傳方案的策劃與落實,宣傳材料、看板的設計制作。做好集團公司對外、對內的宣傳工作,負責企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2)負責與外界媒體的溝通與協調,做好重大事件的宣傳應急處理工作;
(3)負責集團公司網站內容審查和信息材料組織;
(4)負責集團公司內刊的編輯、印刷和刊發工作;
(5)負責各下屬單位宣傳監管和對外形象宣傳的標準化統一管理。
三、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
1、協助集團公司黨委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2、強化日常監督,抓住“關鍵少數”,督促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班子其他成員履行“一崗雙責”;
3、堅持貫徹“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針,落實“三個區分開來”,精準有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
4、受理或者接收檢舉、控告,受理對紀檢監察機構所作涉及本人的處分決定不服的申訴和復審申請;
5、經市紀委市監委批準,初步核實集團公司黨委管理的人員問題線索;負責審查黨委管理的人員違反黨紀的案件;
6、依法履行監察職責,對監察對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調查本企業非市管的監察對象涉嫌職務違法案件,涉及職務犯罪的,按相關規定報市監委指定管轄;
7、對違反黨章黨規黨紀和憲法法律,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企業黨組織、黨員領導人員,以及非市委管理的監察對象,依據權限進行問責,或者向有權作出問責決定的黨組織(單位)提出問責建議;
8、負責經常對黨員進行遵守紀律的教育,推動開展廉潔教育;
9、協助集團公司黨委抓好內部巡察工作;
10、指導、檢查、督促下屬單位紀檢機構層層落實監督責任,把管黨治黨壓力傳導到基層;
11、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自身建設;
12、完成市紀委市監委和集團公司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企管部(信息中心)
1、制度、流程、標準管理
(1)負責集團公司規章制度、工作流程體系的建設、修訂和管理工作,負責制定部門職責;
(2)負責建立健全標準化體系。
2、綜合計劃、統計管理
(1)負責集團公司綜合計劃管理;
(2)負責集團公司綜合統計管理;
(3)負責組織經濟活動分析會。
3、考核管理
(1)負責制定集團公司經濟責任制、考核管理辦法;
(2)負責考核方案的制定和實施工作。
4、稽查監督管理
(1)負責企業管理稽查工作;
(2)負責集團公司投訴舉報電話的接收、處理等工作。
5、信息化建設
(1)負責集團公司信息化發展規劃的制定和組織實施;
(2)負責集團公司信息化系統軟、硬件運行、維護、管理工作。
五、發展規劃部(總工辦)
1、規劃及資質管理
(1)負責編制集團公司發展戰略規劃以及中長期規劃方案;
(2)負責供熱、發電、環保、安全等生產性經營資質報批、檢審和申報管理工作;
(3)負責牽頭做好質量管理工作。
2、技術標準和技術管理
負責集團公司技術標準、技術規范的統籌管理工作。
3.項目申報管理
(一)負責組織集團公司項目申報工作、重點項目進度調度上報工作,參與驗收以及新政策的解讀、新技術標準的推廣應用等工作;
(二)負責公司并購等工作。
六、人力資源部
1、人力資源管理
(1)負責制定人力資源中長期規劃;制定年度人員引進、配置計劃;
(2)干部述職述廉與民主評議考察工作。
2、勞動關系管理
(1)負責員工勞動合同管理工作;
(2)負責勞動關系爭議糾紛處理;
(3)負責崗位設置,編制崗位說明書。
3、人力招聘與調配管理
(1)負責人員招聘及接收安置工作;
(2)負責勞務派遣工作;
(3)負責崗位競聘、關鍵敏感崗位交流工作;
(4)負責員工調配管理。
4、薪酬與福利管理
(1)負責建立薪酬體系并實施;
(2)人力資源管理費用的預算編制執行與統計上報工作;
(3)負責員工各類福利待遇的審核管理;
(4)負責工作服的核定發放工作。
5、績效與考勤管理
(1)負責考勤管理以及工作期間勞動紀律檢查與考核;
(2)負責績效考核工作;
6、社會保險與住房公積金工作
7、教育培訓與職稱及企業自主化評價管理
8、勞動人事信息管理
(1)負責建立健全人力資源信息庫及各類后備干部儲備庫;
(2)負責員工的人事檔案管理;
(3)負責出具勞動人事、工資方面的證明材料。
七、財務部
1、財務基礎管理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方面的政策、法規和制度,嚴格遵守財經紀律;
(2)負責制定財務管理制度、工作流程;
(3)負責審核對外經濟合同和協議中的相關財務條款,協助審查有關經濟文件,審核對外提供的財務資料。
2、全面預算管理
(1)負責建立全面預算體系,負責年度全面預算管理;
(2)負責組織年度全面預算目標編制、預算目標下達、預算目標分解、預算目標調整、預算目標分析等。
3、資金管理
(1)負責管理貨幣資金、貨幣兌換業務,協調平衡公司包括二級單位在內的資金管理;
(2)負責匯總成本費用計劃、資金收支計劃;
(3)負責制定公籌融資方面信貸計劃、方案;
(4)負責財產保險業務管理及各項稅收籌劃及納稅工作;
(5)負責資本運營項目的融資方案工作;參與重大投資、擔保項目的可行性研究。
4、會計核算
(1)負責管理會計核算業務;
(2)負責產品價格成本測算。
5、資產價值管理
(1)負責組織資產的清查、評估,負責資產運營監督;
(2)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管理,審核固定資產增減及報廢手續;
(3)負責組織對固定資產、庫存物資、低值易耗品等實物盤點核查;
(4)負責公債權債務綜合管理;
(5)負責對各類資產進行全過程的監控。
6、財務決算與分析和會計檔案管理
(1)負責財務決算管理和財務分析工作;
(2)負責建立健全財務檔案、資料和會計賬簿。
八、安全風險部
1、安全監督管理
(1)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編制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組織、審核各下屬單位現場安全工作規程;
(2)負責定期對下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統計和分析。負責組織聯系第三方對下屬單位進行安全風險評估,定期對下屬單位進行現場安全生產檢查;
(3)負責建立健全集團公司安全管理網,審核監督下屬單位建立健全三級安全網絡管理體系;
(4)負責監督下屬單位開展日常各項安全生產工作。
2、安全教育培訓管理
(1)負責編制集團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制定或審核年、季、月安全培訓計劃,并監督貫徹執行;
(2)負責建立健全員工的安全培訓檔案。
3、特種設備管理
(1)負責組織使用部門編制集團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按照國家規范,對特種設備進行分類并確定使用管理部門,監督使用部門建立健全特種設備臺賬、特種作業人員檔案及操作證建檔等管理工作;
(2)負責特種設備日常使用過程中的統籌管理工作。
4、職業健康、職業病防治工作
(1)負責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體系,編制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
(2)督導下屬單位建立健全職業危害場所及從業人員檔案,并做好日常的管理。
九、生產管理與技術部(廠內部分)
1、統計分析管理
(1)負責生產統計分析工作。
(2)制定生產統計管理制度、統計指標體系。
(3)負責對生產綜合信息進行收集、匯總、分析研究,提出改進的建議。向集團綜合統計部門提供廠內統計報表、資料。
2、生產技術管理
(1)負責各熱源廠生產運營的技術指導和監督檢查工作;
(2)組織制定生產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
(3)負責建立熱源的技術資料檔案庫;
(4)參與熱源廠固定資產購置方案的審核工作;
(5)參與生產項目建設圖紙會審、技術交底及竣工驗收工作;
(6)參與審核各下屬單位上報的生產計劃和經濟運行方案。
3、生產計劃與調度管理
(1)組織制定集團公司年度生產計劃,監督檢查各熱源廠年度計劃執行情況;
(2)協助編制集團公司生產綜合應急處理預案,審查各熱源廠生產專項應急處理預案;
(3)負責競價上網工作。
4、節能管理
(1)制定集團公司年度節能指標并監督落實;
(2)指導、監督各熱源廠的能源管理、節能挖潛工作;
(3)組織集團公司的節能減排和廠內節水工作。
5、環保管理
(1)負責組織編制環境保護長遠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制定環保管理制度、監督考核辦法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負責貫徹執行有關環境保護的規定、條例和制度;
(3)負責監督和指導環保日常工作。
(4)協調環保部門例行的各類檢查檢測及收費工作;
(5)負責碳排放交易工作;
(6)牽頭做好集團公司節能、環保統計工作。
十、供熱管理與技術部(廠外部分)
1、統計分析管理
(1)負責各供熱公司生產經營數據的匯總、分析工作,向集團綜合統計部門提供廠外數據、資料;
(2)制定供熱統計管理制度、統計指標體系;
(3)組織建立供熱統計臺賬,供暖期間定期編寫信息分析報告。對內發布和對外提供統計報表、資料;
(4)監督各供熱公司的經濟活動分析,提出改進建議;
(5)負責供熱公司供熱考核指標的制定工作。
2、供熱技術管理
(1)學習貫徹國家供熱法律法規及技術規范,推廣新技術、標準、工藝新材料和信息化建設;
(2)制定集團公司供熱技術標準并監督各供熱公司執行;統一集團公司各供熱公司技術路線和設備選型;
(3)參與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參與審核重點工程的設計方案和施工方案;
(4)監督指導各供熱公司的技術管理,統一檔案管理,組織技術力量解決重大技術問題和技術難點;
(5)組織建立管網的技術資料檔案庫。
3、供熱生產管理
(1)組織制定集團公司年度供熱計劃,并組織實施;
(2)協助編制集團公司供熱綜合應急處理預案;
(3)組織相關部門研究分析管網設備現狀,探討管網施工、運行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和難點,提出改進的建議;
(4)負責汽改水牽頭協調工作;
(5)做好供熱(廠外部分)節能、環保、節水工作;
(6)負責在運管網搬遷改造工作。
4、計量管理
(1)制定和完善集團公司的計量管理規范和程序,定期進行計量審核和監督考核工作;
(2)協調、分析與解決計量過程中的重要技術問題、質量問題;
(3)負責組織對外結算類、安全防護類、能源計量類、標準器類計量器具的外檢工作;
(4)負責組織和監督對外結算類、安全防護類、能源計量類計量器具設備臺賬的建立;
(5)負責結算用蒸汽表、熱量表的設備檢定管理工作;
(6)負責對外結算表的數據管理和監督工作。
5、供熱調度管理
(1)負責熱源及用戶用熱信息的監控管理,根據監控數據進行熱源調度,保證熱網經濟運行;
(2)制定供熱調度方案以及應急調度預案并組織實施;
(3)跟蹤供熱主管網搶修的組織、協調、調度等工作;
(4)指導新建主管網投運前調試等調度管理。
十一、審計部
1、綜合工作
(1)負責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內部審計職業規范,制定各項內部審計制度和崗位責任制;
(2)負責制定集團公司年度內部審計計劃,并組織實施;
(3)負責協助集團公司主要負責人督促落實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工作;
(4)負責國家有關規定和集團公司要求辦理的其他事項。
2、經責審計
(1)負責對集團公司及下屬單位貫徹落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情況進行審計;
(2)負責對集團公司及下屬單位發展規劃、戰略決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業務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審計;
(3)負責對集團公司及下屬單位財務收支進行審計;
(4)負責對集團公司內部管理的領導人員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審計。
3、建設項目審計
負責對集團公司及所屬分子公司建設項目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進行審計。
4、管理審計
(1)負責對集團公司及下屬單位經濟管理和效益情況進行審計;
(2)負責對集團公司及下屬單位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情況進行審計;
(3)負責對集團公司及下屬單位資產管理和環保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審計。
十二、工程管理部
1、工程項目管理
(1)負責各項工程的宏觀管理;
(2)負責制定工程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施工管理
(1)監督各項工程按計劃實施,負責外協施工隊伍確定、
工程簽證工作;
(2)負責外包工程款支付審核工作,控制資金風險;
(3)下屬工程管理處負責工程項目建設手續的辦理,負責工程設計、施工的協調工作;
(4)負責審查施工單位資質,工程施工三措施;
(5)負責外協工程現場施工全過程管理。
3、工程統計管理
負責對所有工程進行統計、分析,并編制統計表。
4、施工隊伍評價
負責對工程施工單位進行評估、審核、篩選、評價。
十三、物資管理部
1、物資管理
(1)編制完善集團公司內部各項物資采購制度、工作流程,負責物資采購質量和采購流程的全過程管理;
(2)負責采購資金的平衡與支付工作。
(3)編制年度、月度物資采購計劃和資金需求計劃。
2、采購管理
(1)負責制定物資采購招投標計劃;
(2)負責建立《合格供應商名錄》,并定期審核;
(3)負責物資(包含油料但煤炭除外)采購全過程管理。
3、物資存放與調度管理
(1)負責制定庫存定額管理標準;
(2)負責廢舊物資回收利用及處置工作;
(3)負責物資的倉儲管理工作
(4)負責協調各下屬單位之間物資的調配。
(5)負責物資采購管理的統計、分析和文件歸檔工作。
4、管皮廠及發泡廠管理
(1)負責管皮廠及發泡廠材料采購;
(2)負責管皮廠及發泡廠生產經營管理;
(3)負責成品管材的倉儲運輸管理。
十四、燃料管理部
1、燃料管理
(1)編制集團公司內部燃料采購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負責燃料采購質量和采購全過程管理;
(2)負責對供應商的產品質量、價格進行評估;
(3)負責采購資金的平衡與支付。
2、采購管理
(1)負責制定燃料采購招標計劃;
(2)負責建立《合格供應商名錄》,并定期審核。
3、燃料存放與調度管理
(1)負責制定煤場最低定額管理標準;
(2)負責燃料采購管理的統計、分析和文件歸檔工作;
(3)負責灰渣、石膏銷售利用工作。
十五、法律事務部
1、招投標管理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于招標的法律法規和制度;
(2)負責制定、完善招標管理制度;
(3)負責確定招標代理服務機構及業務合作;
(4)負責工程建設、物資采購、服務采購等招標工作;
(5)負責招標業務與國資委陽光采購平臺的對接應用。
2、資產的管理: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于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制度;
(2)負責制定、完善資產(房產、土地)管理制度;
(3)負責確定拍賣服務公司及業務合作;
(4)負責督辦集團公司的土地、房產手續證件的辦理;
(5)負責資產的處置和開發等工作。
3、法律事務及合同管理:
(1)負責制定、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2)負責確定法律事務的服務機構及業務合作;
(3)負責規范涉訴法律事務的程序;
(4)負責對各類合同的合法性進行審查;負責合同印章的管理;
(5)負責各類案件的處理等法律事務。
十六、客戶服務中心
1、客戶服務管理
(1)負責冬季供暖費的收繳、匯總工作;
(2)負責月度汽費的收繳并做好收繳過程中相關問題的協調處理工作;
(3)負責各級熱線、市長熱線來電的受理、督辦工作;
(4)負責熱線電話的統計分析工作;
(5)負責市、區各級政務中心的派駐窗口的各項工作;(6)負責企業信用管理工作。
2、行風建設管理
(1)負責建立客戶管理體系,健全客戶服務規范、標準、制度,制定客戶服務手冊,組織供熱知識的宣傳、普及及培訓工作;
(2)負責數字城管、微信、大數據中心等涉外平臺的業務受理、督辦工作;
(3)負責客戶服務人員工作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
(4)負責行風建設及社會滿意度的考評工作。
3、用戶檔案管理
(1)負責匯總整理歸檔所有供熱相關的檔案資料及文件;
(2)負責建立用戶基礎檔案,并匯總整理用戶電子檔案文件,以供相關公司、部門查詢;
(3)負責用戶繳費面積的測量工作。
4、熱力稽查工作
(1)負責各級投訴舉報反饋處理情況的抽查;
(2)負責蒸汽、供暖用戶違規用熱、用水的稽查管理;
(3)負責對供汽、供暖工作的監督檢查。
十七、市場開發中心
1、供熱市場管理
(1)負責制定供熱市場開發的制度、流程。負責供熱市場的監管、檢查工作;
(2)負責增容業務信息化系統的管理;(3)負責供熱增容業務包括散戶增容、小區首次供熱、入網綜合驗收等全過程管理;
(4)負責受理汽改水申請、面積復核、收費等工作。
2、市場開發
(1)負責增容業務受理、審核、合同簽訂和費用收??;
(2)負責組織市場調研與工程項目跟蹤,做好年度新增用戶計劃和未來3-5年供熱市場規劃。
3、供熱檔案管理
(1)匯總整理歸檔增容資料、文件。
(2)建立增容用戶基礎檔案,整理用戶電子檔案。
(3)負責用戶增容、供熱面積的測繪管理工作。
十八、設計院
1、負責集團公司熱力工程設計工作,負責外協熱力工程設計工作的協調組織,制定設計工作計劃;
2、負責集團公司整體熱水網的圖紙審核,水力計算、安全評估,參與地理信息的建設和供暖調度工作;
3、負責各供熱公司技術支持與服務工作;
4、參與集團公司熱網規劃及年度供熱項目審批;
5、參與制定集團公司熱力管網、熱力站設計標準及其他各類供熱相關建設標準的制定工作;
6、負責建立健全圖紙審查、發放、存檔等規章制度;
7、參與集團公司各類供熱運行技術標準的制定工作;
8、參與集團公司各類智慧供熱建設的創新、研發與新入網項目的面積計算工作。
十九、工會辦
1、負責依據法律和工會章程,承擔工會的職責;
2、協助黨組織做好員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3、負責組織員工開展合理化建議、開展勞動競賽、群眾性崗位練兵、技術比武推優、評先等活動;
4、負責女工組織建設工作;
5、監督廠務公開工作情況;
6、負責與公司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并監督合同履約情況;負責幫助和指導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7、負責員工福利及勞保用品(工作服除外)發放標準的制定工作;
8、負責組織志愿者活動、義務獻血等公益性活動。
二十 、武裝部
1、民兵預備役管理
(1)負責集團公司國防教育工作,開展國防宣傳活動;
(2)負責擁軍優屬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兵員征集和退伍兵的安置工作;
(3)負責集團公司的人民防空工作以及戰時員工、家屬等人員的疏散工作;
(4)負責公司民兵、預備役登記管理工作,做好平時兵員儲備和戰時兵員動員工作;
(5)保守軍事機密和做好有關軍事檔案的立卷歸檔工作;
(6)積極參加上級軍事機關組織的各項活動,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2、治安保衛管理
(1)負責安保維穩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2)負責制定統一的安全保衛等事務的相關制度、標準和流程,對其他安全保衛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3、消防管理
(1)負責編制集團消防管理制度并監督落實;
(2)負責對下屬單位日常消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考核;
(3)治安保衛、消防等工作,根據資產所屬、使用情況等實行屬地管理,武裝部監管。
備注:除上述職責外,集團公司各部室對區域管理辦公室及下屬單位具有管理、監督、服務職責;并負責分管業務范圍內服務類項目合作單位的選擇確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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